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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诱人,流行服饰所以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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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2 20:11:00 | By: qxssbw8 ] |
——“告诉流行服饰你我的手在冬天是很热的!” ——“真的吗?” ——“真的,不信你摸摸看啦!” ——“真的额,是挺热的!” 这段对白在公车连续出现3遍……这让我开始作恶,实在无法理解这个社会了,真的是什么人都有。一个白痴男,和一个明显钓男人老手的MM,对白如此的傻……坐在前面听了十几个站这种无趣的对白,发现这种男人原来真多! 记得以前也干过这种傻事,情况其实和这两个人也差不多,不过毕竟当时只不过是学生,当然那两个人也只不过是高中刚毕业就出来打工的人,男的,如果允许带有城市乡村歧视的话,那么他属于后者。女的,如果允许带有个流行服饰人观念加一眼印象,那么她属于美女。男的,脑子如果按照正常人与弱智划分,那么他属于后者。女的,行为如果按照庸俗与骚包来划分,她属于后者,而这里的骚包并不是常见的骚,也许是个人的眼光的不同,这种骚我是最认为可以吸引到人并且很难让人去排斥,再加上甜美的声音基本属于SUPER级! 就好像以前有人常问,“你丫也叫怪异,这么久了一个女朋友都不找一个!”我每次回答基本都是,“我ED了!”至于ED详情请看《中国式离婚》。 我也仔细想了想确实自己开始走怪异路线,额,应该是走了很久了。大专两年多了,也不愿意去认识谁,总觉得就这么蹲在自己的一片天地,能遇到几个人算几个人,班上一大堆人基本是说话都不超过20句吧,也许还有还没有说过话的,还有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大家的尊容,毕竟混脸比较容易。 其实大专一进来就决定了这么过活着,觉得低调些总是好的,而至于女朋友不是不想找,ED那只是个借口。其实只不过在等一个自己心中一些不明白的答案。谁都有过去,有过去往往也就会有些疑问,而疑问没有解决其实就是一个槛,阻挡前行流行服饰的路,勉强过去必定要付出高出那个槛的代价,而我则选择了前者,等! 那么解决了吗?解决了!答案就是根本没有答案,只有一段非常无语的记忆罢了。 seal1127至上! 本日志相关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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