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梅永存 郑良 新华社福州4月17日电 福州市一家注册资金仅5000元的则宝废品收购店,名下竟然被人偷偷地挂靠了48辆货车,以收取挂靠管理费。可谁知,挂靠车辆造成的连续车祸却带来了一箩筐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近日,店经理林泰锦无奈关掉了废品收购店,专门处理挂靠车辆带来的纠纷。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废品收购店挂靠货车,反映出现行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同时也对当前盛行的“挂靠经济”提出了治理课题。 没来由的人命官司 2007年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福州市连江县的黄先生来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的则宝废品收购店,一进店门,黄先生就上前揪住林泰锦的衣领:“你的车撞死了我母亲!你得赔偿我!”林泰锦一下懵了,自己的车撞死了人,自己怎么毫不知情? 黄先生拿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2006年下半年,黄先生的母亲在连江被一辆牌照为闽AH53××的货车撞死,货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而肇事车辆登记的车主正是则宝废品收购店。 2007年7月,林泰锦又接到福州市闽侯县法院传票:2007年3月10日,在324国道闽侯段,一对新婚夫妇过马路时,被一辆闽A358××货车撞上,新郎当场死亡,新娘受重伤。交警部门认定货车方负事故全部责任,而肇事货车也登记在则宝废品收购店名下。 同年10月,闽侯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受害人37万多元,林泰锦负连带赔偿责任。林泰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终审判决指出: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证明车辆属于林泰锦开办的则宝废品收购店所有,该店经营人林泰锦应该对事故承担责任。 林泰锦糊涂了:自己店里只有2辆车,平时都在市区拉废品,根本没去过连江和闽侯,而且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自己也从没见过。林泰锦赶到福州市车管所查询,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除了店里的2辆车,自己名下还登记了48辆各式货车,撞死人的车就是其中的2辆。 “那不是要不停地打官司?”接受记者采访时,林泰锦看着路上来往的车流,突然忧心地说,“我们在这儿说话的功夫,说不定外头,在我名下的某辆车又撞人了。” 自从出了这事,只要电视上一出现车祸的新闻,林泰锦不管在做什么,都会凑过去盯着,把肇事车子的牌号记下来,然后到清单上一一比对。对上两三遍,确定没有了,才默默地去做其他的事。 都是“二哥”惹的祸 “自己的废品收购店名下怎么会多出48辆车?”思前想后,林泰锦终于想起2004年自己买车后,是通过福州一个叫刘必大的“二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难道是那个时候被他做了手脚?”在警方的介入下,刘必大承认了是他将其所在的福州盛意运输有限公司的48辆货车,登记在了则宝废品收购店名下。 “二哥”是福州当地的俗称,专指长期游荡在车管所内外,充当车主报牌、年检、挂靠等活动,收取一定费用的“中介”或“掮客”。 2004年下半年,林泰锦购买了一辆货车,并打算注册到废品收购店名下。由于其户籍在连江,不能登记在以其为法人代表的废品店所在地福州市,加之对车辆登记手续不熟悉,林泰锦决定找在车辆登记方面神通广大的“二哥”,委托代办登记手续。受托代办的“二哥”刘必大提出,办理登记需要林锦泰提供废品收购店营业执照、公章、身份证等证件。两周后,刘必大办好了登记手续,将一本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其他相关证件返还给了林泰锦,而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留在了自己手中。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