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吴婧)确实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必须到指定医院。即将实施的《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有这个规定。我省已指定了19家医疗保健机构,名单昨天出炉。 从2007年1月1日起,选择性别人工流产、引产在我省将被禁止。如果怀疑胎儿患有疾病,因医学需要必须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时,则必须到指定医院,并经过专家集体审核。省卫生厅通过审核验收,确认了19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我省开展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违反条例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器械;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6倍以下罚款;不足1万元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由原发证机构吊销执业证书。 19家医疗机构名单: 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开封市妇产医院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黄河三门峡医院 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许昌市中心医院 商丘市妇幼保健院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漯河市妇幼保健院) 新乡市中心医院 南阳市中心医院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